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

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
  
  一、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
  
  对于不作为犯罪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怎么处理要看相应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不作为犯罪有哪些?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5)丢失枪支不报罪
  
  1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总而言之,对不作为犯罪也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的,可是我们并不清楚犯罪嫌疑人具体的不作为行为,以及这种不作为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恶劣影响,所以。也不能只知道当事人是不作为犯罪,就可以马上回答的出具体的处理方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交通事故官司前需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当事人各自承担赔偿责任,部分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支付。有时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赔偿责任......


·滁州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滁州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什么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不需要任......


·私募基金资金最大上多少钱?
      私募基金资金最大上多少钱?一、私募基金投资门槛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


·关于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
      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是一个危险的行为,并且由于高空坠物导致的人员伤亡是越来越多,那么高空坠物有关法律规定责任应该怎么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高......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钱?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多少钱?新出台的《注册资本改革方案》对公司注册费用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上海注册公司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与传......


·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不在一起而是分开居住。有些人会认为夫妻只要分居到达了一定了时间就能自动离婚,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夫妻分居离婚也应满足一......


·济南市2023年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济南市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一、济南市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常见有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


·一、代书遗嘱的无效条件是什么?
      一、代书遗嘱的无效条件是什么?1、代书遗嘱的无效条件是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没有在遗嘱上签字,代书人是无民事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