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分公司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2]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但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只要是属于合法注册的公司那么就可以进行签订,但分公司在签订的时候也要总公司进行授权,这样总公司才会承担诉讼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1、就目前各行规定来看,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为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所以按揭房只有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借款人才......


·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生父要抚养费么?
      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生父要抚养费么?可以。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管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不管是否和孩子一起生活。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


·交通肇事罪四要件?
      交通肇事罪四要件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的发生一般参与人到行为人捐款逃跑之前都不会发觉,因为都是自愿将自己的钱交由比人的。那么关于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的内容是怎么样的?非法集......


·怎么申报工伤?
      怎么申报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一、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用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用吗?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有些在职期间的劳动者因为受伤而导致住院,这时候,企业就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医疗期,当劳动者恢复了,但是又没办法胜任之前的工作岗位时,这时候企业......


·人民法院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据规定,人民法院可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市六合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通常情况下都是因为政府为了国家,或者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所以征收土地的话,公民必须要......


·如果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
      如果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一、网贷预期会向法院起诉吗每家平台的规定不同,一般半年左右会被起诉。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