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西三月三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广西三月三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广西三月三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出来进行一个计算,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进行加班的话,肯定是需要安排劳动者进行补修的,确实不能够补休的情况之下,工资会进行一个提高发放,这样对于他们是一种补偿。《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二、加班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三、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每一个地方关于加班工资的具体的司法解释和相关的地方政策规定有一定的差异,比如说在发放的报酬,支付方式等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总体状况下关于加班工资的标准的话都是统一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定抗税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是维系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公共设施维护等国家......


·注册商标到期后需要的续展材料
      注册商标到期后需要的续展材料1.申请人须提供由委托机构盖章或签署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应优于原件。2.经翻译机构或组织确......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近些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了,不过与美国等一部分发达国家还是有着一些差距。我们这些年正在努力使我们的社会保障变得完善起来,就......


·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法律法规都有相应的制度,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减少争议,有法可依,如果对要求的司法鉴定结果又疑问,或者有不合法处,可以进行投诉处理,那么,......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不一定。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吗?
      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吗?一、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
      撤销权之诉受益人地位是什么样的?一、撤销权之诉受益人的地位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


·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一、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必须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要对原来的侵犯商......


·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福利待遇是影响求职者求职的一大因素,待遇好的单位能吸引到大批的求职者。而在应聘面试中有不少单位会直接开出待遇条件,也有些会问求职者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