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车合同的违约金最低是多少?

购车合同的违约金最低是多少?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二、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购车属于大件商品,必须仔细。购车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车子的品牌、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以及颜色(包括内装)等。对于一些消费者不熟悉的额外项目,要在审核时询问清楚。另外,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违约金还是退车等。双方在达成购买车辆的合同或者协议时,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情况应当合法的认定,对于违约金的支付必须由双方约定,如果约定的标准超出法律上规定的上限的,则可以要求降低有关违约金的支付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国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保障性待遇,具体包括五种社会保险和一种公积金。五种社会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


·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
      一、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索取债务而绑架他人以后,向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索要财物超出了合法债务数额,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一个行为......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延......


·买房补充协议不签不构成违约
      买房补充协议不签不构成违约,除非本合同中约定有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是双方在本合同内容出现局限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签订补充条款的,原则......


·受胁迫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吗?
      在我们国家行政处罚,他是和刑事处罚,有着相同的特点都是因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所作出的处罚,只不过在严重程度上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行政处......


·融资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融资租赁的条件是什么一、融资租赁的条件是什么?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处罚多少钱?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
      拿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在一年内副驾驶需要坐一个有3年驾驶经验的司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


·登记结婚3年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登记结婚3年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