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诉状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诉状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进入速裁厅的案件多长时间能开庭?
  
  一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速裁的程序:
  
  虽然各地区法院对民事诉裁程序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但大都是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民商事案件且当事人不提出鉴定、反诉等事由,且不存在需要公告送达等情形的,并且标的额在规定以下的都纳入民事速裁的选案范围。
  
  实践中一般规定了以下纳入民事速裁程序的范围,如:
  
  (1)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
  
  (2)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要求予以确认的案件;
  
  (3)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离婚案件;
  
  (4)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离婚、赡养、抚养、扶养案件;
  
  (5)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案件;
  
  (6)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被告不需公告送达的银行借贷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7)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房地产案件;
  
  (8)当事人无争议的其他各类民事、经济诉讼案件。
  
  二、刑事案件的侦查至审判阶段是怎样的?
  
  2、侦查阶段的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审判阶段(一审)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具有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法院后,期限重新计算。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是刑事案件的一审结束后,如果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有误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而民事案件的抗诉则应当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不用由人民检察院专门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
      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一、我国关于邀请招标是什么意思?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邀请招标,是招标......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一、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
      抚养费新规付到多少岁1、抚养费一般应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为止。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能够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达到......


·欺诈离婚不复婚怎么办?
      欺诈离婚之后,若对方不愿意复婚则无法自行恢复婚姻关系,若对财产分割方面有异议能有所救济。一方如果以欺骗手段离婚,以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包括了哪些方面1、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


·怎样辨明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
      在我国是十分注重对于专利的保护的,尤其是实用新型,对于它的保护我国订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条款,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被认定为使用新型专利侵......


·骨折的误工费几个月
      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也可以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


·什么犯罪行为不可以取保候审
      什么犯罪行为不可以取保候审⑴累犯;⑵犯罪集团的主犯;⑶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⑷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⑸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


·拒绝抚养养子女在法律中有规定吗?
      众所周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等,这些概念您并不陌生。我国法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