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酒驾都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酒驾都拘留多久?法律规定酒驾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是要拘留半个月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二、就会驾驶的影响后果喝酒时酒精的 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五)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酒驾的处罚规定并不只是直接拘留的,因为现实中的确也有的司机只是轻微的犯错而没有严重的后果而没有必要进行太过严厉的处罚的,可能就是罚款或者扣分作为警告而让司机记住下次不能再犯了,除非是有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才会重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小学的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关于小学的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写孩子所在学校管理优缺点,对孩子老师的感谢与建议。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


·拘役6个月在监狱一般都在干什么?
      拘役6个月在监狱一般都在干什么?1、拘役6个月在监狱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具体从事的工作,则各地各监狱各有不同,有的种茶,有的做服装、鞋帽等,有的还......


·查封先后对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查封先后对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一个原则”:即在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均系某法院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


·法律规定没签字可以司法强拆吗?
      法律规定没签字可以司法强拆吗?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


·驾驶员涉嫌毒驾撞死人怎么处理
      驾驶员涉嫌毒驾撞死人怎么处理?毒驾撞死人的处理方法一般都是判处3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商标被抢注可以销售吗?
      商标被抢注可以销售吗?商标被抢注不可以销售,抢注商标后高价出售是违法行为,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恶意抢注目的在于不法售卖,认定以售卖商标为目......


·变更抚养权是否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
      抚养小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是否要通过诉讼方式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变更抚养权的条......


·疫情会让房贷延迟还款吗?
      疫情会让房贷延迟还款吗?疫情会让房贷延迟还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有哪些呢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


·不离婚能不能要抚养费
      不离婚能不能要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