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发放的时候可以扣吗?
一、试用期员工辞退工资发放的时候可以扣吗?
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实际报酬。
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二、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四、企业辞退的原则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是属于用人单位所拥有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必须要依法的按条款来进行办理,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必须要提前通知,而且还必须要把正常的工资发放完成,这样才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如果违法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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