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第一种观点,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联系在一起,容易使人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第二种观点注意到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在理解署名权的含义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因为按照通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这种客体是什么呢?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这体现了作者对其身份是隐瞒还是公开以及隐瞒或公开方式程度的意志自由隐私利益。署名权是个人的一项权利,可以进行公示,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公示。但是在相关合同签署时一定要表示署名权,最终是属于哪一方,不能由出版社进行随意更改相关的署名权,以侵犯他人的相关作品的专利权益。一般来说,作者的署名权是不会因为代替出版而进行更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
      侵害名誉权受损赔偿吗?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对于拾得的遗失物,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拾得的遗失物我们应当及时的归还,不能占为己有,拾得的遗失物也要区分它是不是无......


·如果婴儿有病可以遗弃吗?
      新闻中,我们总会听到各种由于婴儿有先天性疾病而被抛弃的案例,虽然这些抛弃婴儿的人们有各种自己不得已的说法,但是在现实中,总会收到道德的谴责,......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怎么办?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怎么办?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


·年满六十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年满六十发生工伤如何处理一、年满六十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年满六十岁的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这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年满六十岁已达到......


·新婚姻法第24条补充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第24条补充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1、补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存疑不起诉后怎么才能撤案
      存疑不起诉后怎么才能撤案一、存疑不起诉后怎么才能撤案?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案件,检察院可以直接撤案,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只能建议......


·试用期辞退工资怎么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
      试用期辞退工资怎么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


·报纸公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报纸公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公告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