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超市价格欺诈诚信怎么处理?

超市价格欺诈诚信怎么处理?超市价格欺诈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民警调解处理。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对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一般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处理的,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罚依据则是依据相关行政法规来进行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一般是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隐私权的表现有哪些行为
      侵犯隐私权的表现有哪些行为一、侵犯隐私权的表现有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一、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2,......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什么时候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什么时候?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保管物交付并验收后成立。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从民法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


·国家免还贷款利息针对哪些群体
      国家免还贷款利息针对哪些群体一、国家免还贷款利息针对哪些群体?1、助学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者大学开具的就读证明、个人和共同还款人......


·借款已过清偿期后约定的第三方担保条款,是否属于担保
      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如果保证......


·出卖村民土地口头合同生效吗
      出卖村民土地口头合同生效吗一、合同形式合同有二种形式:即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


·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
      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一、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对于拒绝收取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12363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


·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但是对于非法拘禁犯罪来讲,其并不在此列。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


·新刑法全文盗窃罪的规定有哪些?
      盗窃也即是一种偷盗的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相信您都听说过“小偷针,大偷金”的说法吧,由此可以看出,从小就应该教育孩子不能偷盗。......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


·为什么会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一、为什么会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补充侦查的等情形时,重新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