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签订。如果是由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签订;如果是双方自行协议的,也可以直接由双方自行签订,不一定要到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去签订,对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另外,在就因交通事故赔偿进行协商时,建议尽量通知保险公司也参与,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未参与,则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来核定赔偿金额,这样可能会对赔偿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对于交通事故和解的程序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还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划分怎样进行
      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划分怎样进行在现实生活中,工程建设随处可见。但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伤害案件数不胜数,所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


·过失致人死亡会批捕吗?
      一、过失致人死亡会批捕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我们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称呼。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例子并不少见,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


·法律案件中第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在法律案件中的处理中,除了原告与被告的外,还有独立于他们的第三人,第三人的存在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在案件中判罚中可以为法官提供合理的建议......


·酒驾派出所警察能管吗?
      喝酒驾驶不仅对于自己的身体有着非常大的危害,也对于道路上其他行人或者是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以及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有着非常大的危险性。两种喝酒驾......


·劳动关系追诉期是多久
      追诉时效是法律中的时效中的一种,追诉时效是给与当事人的一种更好的维护利益的机会,但是一旦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就会彻底的丧失法律上的权利,追......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9年了再分割财产可以吗?不能再进行分割;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


·一、买卖不破租赁假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假的租赁合同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是为保护承租人的弱势地位而设立的特别制度,其赋予了承租权这一债权具备了物权化的对抗属性,是......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自火车票购买实名制后,在窗口购买火车票都要用身份证购买,且火车票上都印有购票人的姓名,根据身份证实名上车。但我们不可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