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诉转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会由当事人员收取相关的材料,并且决定是否到法院来进行一个起诉,接下来所进行的一个流程的话,就跟普通的公诉或者自诉类型的案件一样,由法院来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判断。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的话,它是可以进行一个相互转换的,并不是说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性质,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比如说有一些公诉类型的案件再达不到,具体的严重情况的话就会转为自诉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土地需要参与土地确权?
      哪些土地需要参与土地确权?一、土地确权包括以下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4、集体土......


·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吗?
      夫妻买房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


·改编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改编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一、改编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改编职务作品的规定是有改编人享有这样的一种著作权保护,需要明确的是职务作品它的认定......


·劳务派遗注册资本具体有多少
      劳务派遗注册资本具体有多少一,劳务派遗注册资本具体有多少最少需要两百万元的注册资金,具体如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离婚协议中债权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债权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债权的约定对债权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


·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一、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办当知识产权被侵犯了,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1、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一般什么情况可以法律援助
      一般什么情况可以法律援助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农村居民因集体成员身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也因此产生一系列使用权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产生原因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作出解答,......


·工伤认定失败不能医保是否有规定?
      工伤认定失败不能医保是否有规定?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