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仿造票据罪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仿造票据罪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三个规定定罪处罚。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仿造票据这种行为其实是在破坏国家的票据、金融管理制度,最简单的仿照信用卡,其实就属于典型的仿造票据的行为,所以仿照票据也是严重到了一定的程度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就是仿造的这些票据,当然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保险金受益人算不算继承
      人身损害保险金受益人算不算继承?受益人获得的人身损害保险金不算继承,因为人身损害保险金不是遗产。人身保险在指定了受益人的情形下不算遗产,但财产......


·依法被监视居住是否通知家属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辞职相关规定
      辞职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容留他人吸毒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每年的国际禁毒日,关于毒品犯罪的这种社会毒瘤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危害,国家都回通过电视新媒体,还有其他各种渠道都会着重的进行宣传,并且就算是在平......


·济南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各城市的社保局都可以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不过,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工伤认定的流程,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或者说是流程......


·北京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申请?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首先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符合购房条件且......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一、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双方共同来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四条,【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恶意加工是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权,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同时原物的增值部分应归......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