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合同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尽职调查,做到对合同相对方各方面的信息清楚,对合同标的有关问题清楚。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a合同相对方是企业的,要收集、调查相对方的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办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调查其有无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
  
  b合同相对方是个人的,除要收集、调查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身份证、是否对外经济投资、有无影响其履行合同的不良嗜好等)外,其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的信息也需要调查收集,该两人是否有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尤其是其配偶负债有可能变成其共同债务,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果需要相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从业范围有无限制进行调查。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所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所要完成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例如购销合同,要对所购商品的质量及相关的运输、储存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3)尽职调查中,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件,证明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书等,如是复印件,原则上需要与原件核对,并由提供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需要逐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合同签订之前、签订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更加小心注意。因为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设下陷阱,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那必然就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同时在一些细节上面格外谨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办呢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指的是说,交警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事故发生的哪一方存在的主要的过错,没有办法确定到底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打架斗殴报警处理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您都知道打架都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您都踏实。危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打架都得行为非常严重的话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有多长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有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起诉?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法条如下......


·生活当中,很多一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会选择正规的商品房,一来
      生活当中,很多一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不会选择正规的商品房,一来是由于商品房的价格实在过高,二来是其实我国政府的回迁房的性价比也是比较合适的。因......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一、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通常情形下公民不会被同时被判处羁押......


·强制戒毒所戒毒要关多久?
      强制戒毒所戒毒要关多久?根据法律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法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差别
      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我国法律中对著作权也是作出了较为全面的保护,要是有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那达......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具体应该怎么做?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生活中选择出轨,而出轨之后,感情生活会一步一步的破裂,破裂之后,选择离婚,可离婚带来很大的一个麻烦,孩子由谁来抚养,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