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
  
  一、故意伤害造成轻伤赔偿哪些
  
  赔偿项目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若赔偿能否被判缓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人身体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上十年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暂缓量刑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下三条件:
  
  1、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判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具有下列情形之:
  
  ①过失犯罪;
  
  ②犯罪有自首、立功表现;
  
  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
  
  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
  
  ⑤赔偿被害者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
  
  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
  
  3、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上治安处罚司法鉴定轻伤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方有明显过错则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满足上条件有能被判处缓刑。
  
  三、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鉴定
  
  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第三条规定:“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要知道故意伤害导致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不能认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虽然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还是需要承担。至于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下,赔偿金额上面还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计算,但总的来说应该是比造成轻微伤的赔偿要多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
      一、是否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离婚财产不一定就必须对半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 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责任原则,那么这些原则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情况下适用于......


·二手房贷款大概需要多久批
      二手房贷款大概需要多久批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只有质量有保障的工程才有存在的价值,故而各方大卫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大因素,并且对工程质量进......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吗?一般不可以阻止对方探望孩子,《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


·在我国指认罪犯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这个过程当中是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看到的,那么在某些特殊的场合之下,公安部门可能就会要求证人到指定的地点去指认罪犯,按照......


·建筑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有哪些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风险,其实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防范风险。我们只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有效的采取措施,......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