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有哪些?

一般有哪些不能授予专利
  
  一、一般有哪些不能授予专利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学发现;
  
  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二、授予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办理专利申请前申请人和发明人应仔细审核拟申请专利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自己对行业的了解,进行初步的专利检索,以判断能够获得专利授权的几率。通常,申请前具体考虑如下问题:
  
  (1)新颖性:
  
  对比技术处于公知状态的界限标准:
  
  时间界限: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因此要尽快申请,以尽早获得申请日)
  
  地域界限:出版物,世界范围对比;其他方式,国内范围。
  
  公开方式:出版物公开(不管是否有人阅读,也不管什么语言、发行量、在哪出版,申请人是否知道等的限制);使用公开(包括制造、销售、进口、演示等);其他方式公开,如口头交谈,内部人员泄密,论文,发言,展览等。
  
  (2)创造性:
  
  由于申请的专利要能够在侵他人权时有回旋余地,同时还要能够阻止后人侵自己的权,因此要与代理人密切配合,按照代理人的指导提供技术资料。同时这样还能够满足实用性要求,避免申请过程中的风险。能够提高撰写质量,提高保护力度。
  
  (3)实用性:
  
  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
  
  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
  
  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要想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就需要满足三性,即实用性、新颖性以及创造性。而其中对发明专利的授予可以说更为严格,同样《专利法》中对发明专利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也是比较长的,可以达到20年。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则仅仅只有1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
      现在的金融市场当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对于我国的财经市场有一定了解的相关人员,对于公司融资应该说......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⑴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因......


·社保补缴的算不算年限
      社保补缴的算不算年限。社保补缴的算年限。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区别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区别包括哪些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区别包括哪些(一)、差别是多方面的。《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号颁布,1987年1月1号开始施行的......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在消费者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对于需要约定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内容,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后,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任何行业都有其特定的行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尤其是哪些利润高、市场广的行业更是如此。房地产开发因为其投资大、周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法主要是保障职工的权益,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工资福利上,更重要的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因为非工......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1、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可以分财产,但是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归属一方会酌情考虑多......


·胫骨平台交通十级伤残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胫骨平台交通十级伤残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不同?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不同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