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了什么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责任是什么(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隐名股东往往就是指的实际投资人,而与之相对的,则是显名股东。很显然,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很多时候,显名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多数情况下都是由显名股东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具体有哪四类?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具体有哪四类?一、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精讲: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四种:1.是法......


·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有哪些?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有哪些?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都是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有哪些分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9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


·什么是遗产税?
      什么是遗产税?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因此并没有遗产税的规定。根据征收遗产税的国家相关立法可知:遗产税......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跑了法院受理吧?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跑了法院受理吧?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跑了法院受理,能够提供有效的住址地址等情况即可。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


·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都是侵权行为吗?
      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都是侵权行为吗?一、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都是侵权行为吗?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都是侵权行为,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网络诈骗7万罚金是多少
      网络诈骗7万罚金是多少网络通信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相互联系的方式,却也存在着不少弊端,它以网络的虚拟特性,利用网络用户的侥幸心理,可以让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