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相应的借款合同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而并不是说一律都是有效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讲,在遇到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二、五种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了解如何处理民间借款合同无效之前,我们还是应该搞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是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那么在现实中才能更好的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防止自己的利益因此造成更多的损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貌似大家都很熟悉,互相借钱,这是我们朋友、同事或者朋友间再正常不过的事了。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不会写借条或欠条(俗称打条子),但对一些......


·安全事故的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我国是个工业大国,很多小工厂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频频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安全事故有等级划分,不同的等......


·单位超时加班能随时辞职吗
      虽然法律规定单位要合理安排员工加班,但实践中,单位安排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超时加班能随时辞职吗?对于这个问题......


·成为上市公司有哪些
      成为上市公司有哪些条件一、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1、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


·没有结婚证女方跑了要给抚养费不,支付标准咋样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思想比较的开放,不少的人出现了未婚生子的情况,当然有时候一些女性,在生了孩子之后便后悔了,于是不少的女性选择了丢下孩子离家出......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是生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


·传播淫秽物品有哪些传播方式
      传播淫秽物品有哪些传播方式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一、担保公司抵押手续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机构会根据抵押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


·一、夫妻借钱买房子怎么写借条?
      一、夫妻借钱买房子怎么写借条?夫妻借钱买房子的借条应当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借钱的原因、借钱的金额、归还的日期、以及违约的赔偿等情况。......


·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