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

对于指定管辖如何移送?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需要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人了法院指定管辖。(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谓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法律上的原因,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或者自行回避,而无法组成合议庭等原因,不能依照法律行使管辖权;事实上的原因,是指因战争、地震、水灾等使该地区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此外,因案件复杂,涉及面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也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从发生的原因看,一种是因管辖区境界不明,或因行政区域变动而引起争议,一种是对管辖的规定理解不同,互相推诿、扯皮而发生争议。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发生争议,应根据法律规定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一)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二)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一般来说,对于指定管辖的相关案件,一般是因为首先该案件被无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再进行移送时发现移送的法院也没有管辖权,所以只能交由上级人民法院来进行指定其辖区内的相关法院来进行审理该案件。指定的法院与原受理该安静的法院进行相关的交接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例如违章停车被罚款了、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了等等,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债务人有时候可能会不知欠一个人的钱,这时候就会产生多个债权人。所以,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这就需要多......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


·工作了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员工吗
      工作了十年以上不能辞退员工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
      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一、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


·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
      现如今社会租赁房屋非常普遍,在租赁房屋期间有些人因各种原因想要转租的现象现在也有很多。那么租赁的房屋可以转租吗?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下面的......


·签订劳动合同里面没写薪资合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里面没写薪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中要包含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
      遗产财产分配比例怎么写被继承人: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


·合同诉讼纠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