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他人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怎么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二、同时伤害应当怎样处理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我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2)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3)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4)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基于给他人造成是伤害情况不同,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一样。其中,根据规定只有在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的,那么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若只是造成了轻微伤的,一般基于治安处罚,情节较轻的话处500以下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新民社区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34元/亩;......


·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


·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该怎么办?
      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该怎么办?一、强奸案失去直接证据怎么办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主要事实......


·分居满两年如何证明
      分居满两年如何证明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


·怎样避免股东出资协议中的风险
      怎样避免股东出资协议中的风险1、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件是什么
      (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类型属于哪种?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类型属于哪种?在公司或者企业中,一些职位较高的工作人员手头上会有较多的权利,在实践中会发生这些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将原本属于......


·欠钱拘留后仍不还怎么办?
      欠钱拘留后仍不还怎么办?有钱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话,法院先是会进行罚款、司法拘留,如果还是拒不偿还,金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法总则法人非法人享有名誉权不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法人非法人享有名誉权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