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三、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和不受理的事项以及法律风险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许多劳动争议都必须先通过劳动裁决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售同权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租售同权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这对租售同权具体内容这个问题的我们也整理了租售同权具体内容的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保险理赔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


·车被划了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在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车主自己协商的,因为很多的事故都只是轻微的碰撞,没有造成人身的伤害的话一般是不用报警处理的,可以直接......


·延期交房怎么办,如何处理延期交房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延期交房似乎成了难以避免的问题。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购房者遭遇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证实唯一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证实唯一监护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或者向法院进行申请。二、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婚姻法》第三十......


·企业防止专利法专利权灭失途径有哪些?
      企业防止专利法专利权灭失途径有哪些?首先,企业应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企业应特别重视专利权的申请。当企业在开发新产......


·违章停车罚款哪里交罚款?
      构成了违章停车的行为,就要交罚款,那么真的因为违章停车了,具体的罚款应该到哪里进行缴纳呢?根据交通的法律规定,现场违章被处罚的,应该在现场交......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


·大宗贸易合同怎样写?
      大宗贸易合同怎样写?大宗贸易合同范本出卖人(甲方):工商注册号:买受人(乙方):工商注册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点:鉴于: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