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怎么处理?

取保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怎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又犯新罪的,原则上应变更取保候审并且逮捕。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法理上讲,取保候审是针对犯轻罪但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人做出的,如果又犯新罪,不但没有悔改意思还增加了社会危险性,应当没收保证金,同时不应再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收监执行,以防其再犯新罪危害社会。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对于取保候审的相关犯罪嫌疑人来说,一般是因为其犯罪事实较低,且因为身体的一些状况不宜再监狱之内进行生活,所以判处其取保候审能够在外进行医治,但是如果其犯罪事实较高的话,那么不能够让其进行在外生活,因为怕其再重新触犯我国法律危害治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一)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1.产权登记出资方:共同财产,首付款视为夫妻共同债权,出资方配偶对支付方进行补......


·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人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人员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酒驾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酒驾事故逃逸怎么处罚?众所周知,在我国,如果是醉酒驾驶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也就是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但......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拘役后不交罚款的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


·团伙打架轻伤要几个月能判刑
      如果是团伙斗殴成员造成轻伤,一般不另处刑,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罚,分别依据参与斗殴者情节,予以量刑。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


·如何对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防范
      如何对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防范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1、谨慎的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为最大限度减少并购风险或避免支付过高的价格,并购方应充......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
      欠债不还会起诉亲人吗以及欠款不还怎么办?一、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


·公司注册要多少
      公司注册要多少时间?老话说:要发财就下海,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如此。如今,选择自主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公司随之产生。想要公司合法成立,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