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

一、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现行《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见针对老年人犯罪能否免除死刑的说法,没有一刀切的概述,只能依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七十五周岁老年人仍然使用死刑。《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们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已满75周岁,应该理解为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这里的“周岁”于刑法第17条未成年人周岁做相同理解,即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以周岁生日的次日算起。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已满75周岁,必须查证清楚,不然对行为人不能适用《刑法》第17条之一的规定。二、关于老年人犯罪“免死”的规定有人提出,对于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缺乏对判处刑罚个罪情况的考虑。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老年人体力、智力、精神状态良好,又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且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如不适用死刑,难以平息社会矛盾。立法机关综合考虑后规定,在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之后,增加了“但书”条款,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该“但书”指的故意犯罪自不待言,一般可指犯罪手段令人发指,如以肢解、残酷折磨、毁人容貌等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修正案关于已满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是新增加的内容,从此翻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主体规定新的一页,使得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与未成年人以及怀孕妇女一样受到“法律开恩”,彰显了社会和法律的文明。其实,我国历史上如同规定老年人犯罪可以从宽处罚一样,也有一定年龄以上可不负刑事责任豁免死罪的规定。如1928年颁行、1935年修正的《刑法》第60条规定:“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另外,国际公约倡导和要求成员国应该在刑法中规定可以判处死刑或执行死刑的最高年龄,超过这一年龄不得判处或执行死刑。有的国家和地区已有明确规定。事实上,司法实务中也很少有75周岁以上的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所以,这一规定意义非凡。这里规定已满75周岁与修正案刑法第17条之一的“已满75周岁”不是同一内涵,《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的是审判的时候,是诉讼法意义上的概念,即只要是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为必要条件。例如,一名65周岁的人杀人涉嫌犯死罪后外逃,10年后被抓获归案,其时年龄已满75周岁,依法对其不应适用死刑,除非已特别残忍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例外。而《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的必须是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行文至此,您应该已经知道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首先我国要求,只有已满75周岁的老人,犯罪的才有可能免除死刑。另一方,也规定了,要是这类老人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那么依然还是要适用死刑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拖欠克扣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老板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会经常出现,而劳动者往往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遇到雇佣方稍微懂点法律知识,强词夺......


·虚假诉讼案例分析
      现在许多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更有甚者会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虚假诉讼是十分严重的,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我们也要了解到虚假诉讼的一些法律知识......


·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需要有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保护。为了明确监护关系,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很多情况下需要开具监......


·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怎么承担
      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怎么承担《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


·高空坠物伤人砸车买什么保险?
      高空坠物伤人砸车买什么保险,高空坠物属于意外伤害,应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高空坠物险,保险期限以内,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导致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失......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遗产继承协议书范本第一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二继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三继承人......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
      手里有借条怎么走法律程序?手里有借条走法律程序,应当准备好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告常口信......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


·查处偷税漏税后注意的判罚方式有哪些?
      查处偷税漏税后注意的判罚方式有哪些?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资金的需要,会选择融资,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当然融资也不是唯一的获取资金的手段。企业在有融资的想法......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
      一、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1、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