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
一、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公安执业规范细则》的规定,跨区域协作办案条件: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法律手续完备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协作手续:
1、制作协作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写明请求协作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2、指定办理。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办案协作函》和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二、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三百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
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三百三十七条,对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百三十八条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三百三十九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第三百四十条,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
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三百四十一条, 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的,协查地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七日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
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查询犯罪信息、资料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协查并反馈。
第三百四十二条 ,需要异地办理查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的,执行人员应当持相关的法律文书、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将办案协作函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电传至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员前往协作地办理。
第三百四十三条,对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四十四条,协作地公安机关依照请求协作的公安机关的要求,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请求协作的公安机关承担。
以上就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进行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跨区域协作办案可以有效地减少地方势力对于办案的影响,有效、便捷地处理相关案件,是一种重要的办案方法。如果在跨区域协作办案的过程中有违反相应规范的情形,一定要向专业律师咨询,及时进行报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民法抗辩权的种类较多,大抵分了五种。熟悉并利用这五种民法抗辩权可以有效保障自身利益。民法抗辩权的种类的具体内容是什......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我们知道,按照当前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所以,一些确定关系的男女,以夫妻身份同居后,以为在......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这个范围。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
·过节发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过节发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过节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征收鱼塘是按体积算吗
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土地占有一般是土地比较多,尤其对征用的标准很清晰了,但是对于鱼塘的划分标准,还是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对此有很大的疑问,......
·2023年轻微肇事逃逸追究吗
轻微肇事逃逸追究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新公司法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
新公司法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众多股东合资建立而成,并且还有一个特殊的组织就是股东大会。所以每一位股东根据其购买的股权额......
·仲裁裁决书都有哪些内容?写作注意事项是哪些?
仲裁裁决书都有哪些内容?写作注意事项是哪些?仲裁裁决书是由专门仲裁机关制作的关于仲裁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法律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