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回避的主体是司法人员,由于司法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
(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
2、回避的方式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办案人员回避方式的问题,给出了的三种方式,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关于办案人员的回避问题还有很多,相关办案人员的回避制度还出台有其他很多规定和细则,具体回避的处理还有很多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不需要书面通知?
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不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民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事故,这些都属于民事案件,而在做出赔偿之前,需要先对伤者做出伤残鉴定。其中,对伤残等级......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需要修改吗?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需要修改吗?一、公司名称变更合同需要修改吗?变更公司名称,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要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创业其实不想您想的那么容易,尤其在创业之初,对于我国的基本法规......
·(一)、对方重婚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
·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认定工伤有什么程序
有的劳动者由于不清楚情况,因此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但其实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结合相应的条件来判断,而不......
·没日期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日期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督促您尽快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些案件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出院可以去司法鉴定吗,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司法鉴定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制定的地方进行鉴定,但是对于鉴定的时间,很多人觉得,司法鉴定需要在诉讼过程中进行鉴定的申请,也有人认为,司法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