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1、回避的主体
  回避的主体是司法人员,由于司法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
  (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
   2、回避的方式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办案人员回避方式的问题,给出了的三种方式,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关于办案人员的回避问题还有很多,相关办案人员的回避制度还出台有其他很多规定和细则,具体回避的处理还有很多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偷税漏税初犯刑事责任吗
      这个要看事件实际情况,纳税人采用隐瞒、或者欺骗的手段采用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也就是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的数额较大且超过应交税额10%的,......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劳动法2023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作为保护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在我国的地位可见十分重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


·在我国如何防止一楼怎样高空坠物
      在我国由于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空中坠物的事件也是发现频繁,空中坠物因此也成为影响人民安全的一种隐患。相对于一楼怎样高空坠物,我们更应该防止高空......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人提供的的一个平台,方便了民众借贷,也让借贷过程变得更加安全。但在银行办理个人委......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一、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


·一、股票继承要交遗产税么?
      一、股票继承要交遗产税么?股票继承是没有继承税的,但是从原股东过户到继承人要收过户费,双方都要缴纳。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在继承期间......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


·法律规定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律规定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一、法律规定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1、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
      本人对工伤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做(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1、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


·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
      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2)原属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