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要人主动离职怎么办?

如果要人主动离职怎么办?正式员工自动离职的,单位应该及时与职工办理离职及退工手续。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职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直接离职,因此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根据我国现今法律规定,只要是员工自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并且员工不能够提出相关任何损失赔偿。但是如果是员工自行进行离职,尚未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就属于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澳洲移民流程是什么?
      一般澳洲移民流程是什么?1、申请澳洲技术移民前,对自身的条件进行恰当评估申请者确定澳洲技术移民之初,首先要进行一次自我评估。根据澳洲移民打分的......


·借条没手印是不是不能起诉?
      借条没手印是不是不能起诉?借条没手印是能够起诉的,因为起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诉讼权利。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二、工作内容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


·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
      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一、电商价格欺诈怎么举报?电商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非法雇佣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处罚标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


·购房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一、购房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是怎样的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之中换押是什么意思?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在中国,根......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依法保障和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