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一、合同应该怎样签订
  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的目的(在法律上叫“标的”),比如,承包某项工程,提供某项劳务;标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款、价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叫做“要约”。它既可以向某个特定的工厂、单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拍卖的形式提出。
  如果对方在接到这个要约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内容,又经过双方协商,最后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接受要约,叫做“承诺”。
  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约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标形式以外,不能同时又向第三方提出同样的要约。如果因为这样做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内容复杂、权利重大的合同,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必要时,还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才能发生效力。
   二、企业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调查和对方的基本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的前置许可等)。
  2、了解对方项目的基本情况,例如发改、环保、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审批情况,防止项目违法而致使项目终止。
  3、了解对方企业资信情况,即对方的偿债能力。为了以后更好的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4、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重细节,一定要请有关法律、财务和业内专家审核,否则出现违约情形时可能很被动。
  具体签订合同时,企业可根据合同的性质、复杂程度、双方的交往程度及实际可能采取的调查手段等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决定调查项目和调查重点,如果双方之间有很深的信任关系,自然也不需这么多的程序,总的原则是既不能失掉商机,也不能掉以轻心。
  在经济往来中,合同的签订必不可少,尤其是对于那些标的额较大的交易,合同的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签订的过程说复杂也复杂,当事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至于合同应该怎样签订,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手按式红绿灯闯红灯了怎么办
      按照闯红灯处罚。闯红灯了应该及时去交警队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等记分周期结束的时候,记分自然会被清零。实习期的C1驾驶证只要不被扣满12分,就不会......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当事人进行房屋租赁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此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房屋出租协议书才行。那究竟这个房屋出......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119)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婚前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


·财务人员参与偷税漏税后举报方法是什么
      一、财务人员参与偷税漏税后举报方法是什么携带所掌握的涉税违法证据到税务机关当面举报;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向举报受理部门反映涉税违法事实;通过写......


·承租土地建厂房、承租现成厂房,拆迁补偿差在哪?
      承租土地建厂房、承租现成厂房,拆迁补偿差在哪?  一、承租土地建厂房、承租现成厂房,拆迁补偿差在哪?  承租土地建厂房除了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


·销售伪劣种子罪是如何构成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


·婚前房屋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办理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
      婚前房屋婚后财产分割怎样办理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