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退回补充侦查前需不需写审结报告?

退回补充侦查前需不需写审结报告?是不需要写审结报告的,因为案件没有结束。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侦查机关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对于充分、全面收集证据,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分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综上所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才能起诉的,会将案件退回。在正式结案之前,检察院不会出具审结报告。等补充侦查结束,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准备公诉书及案件相关材料呈交给法院。下面,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支机构备案过期怎么办?
      一、分支机构备案过期怎么办?分支机构的备案过期之后应该到办理备案的机构进行重新备案,如有需要,应该进行变更登记。二、相关知识申请企......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一、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会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办法逃脱的,不牟利除非自己吸,否则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现如今,人们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有股票、证券以及银行投资,但是相比于股票和证券投资,银行投资的利息相对较少,所以大部......


·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主要是什么?首先,准确地来讲,刑事案件中相关概念应该叫追诉时效,诉讼时效是民事案件中的概念。关于刑事追诉时......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钱?随着人民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改善,购买私家车辆已成为一件普通平常的事情,对大多数人来说,近两年购......


·新入职员工劳动法有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
      新入职员工劳动法对其权益做了保障性规定,新入职的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不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小三起诉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一、小三起诉小孩抚养权可以吗?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


·交通事故伤标准2020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标准2020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换领驾照需要什么材料
      换证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驾驶证;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4、两张一寸白底彩照;5、填写《......


·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吗?
      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吗?一、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吗?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的,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


·买房补充协议不签不构成违约
      买房补充协议不签不构成违约,除非本合同中约定有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是双方在本合同内容出现局限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签订补充条款的,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