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处罚醉驾的标准是多少钱?

一、处罚醉驾的标准是多少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非机动车酒驾也违法吗非机动车酒驾也属于违法,醉驾摩托车将被拘役、罚款。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以危险驾驶入刑,在定罪量刑上,并不因为行为人驾驶的是二轮摩托,还是四轮轿车或大型货车而有所区别。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1、酒后驾车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我国法律上对醉驾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不仅需要吊销驾驶,还需要处罚金,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还需要处三年以下的刑事责任,但对于相关处罚都是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一、若是他人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当著作权被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是什么?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是什么?一、银行代销私募基金无效产品的后果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规......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和审查是怎样的?在民事案件中,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权利,尤其是当发现新证据的时候,更是为二审程序提供了有效的条件,但是,......


·犯罪预备是欲达目的而进行的准备吗?
      犯罪预备是欲达目的而进行的准备吗?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


·经济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涉及公私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调查。我们要知道经济诈骗案里的误区,借贷行为【签订借贷条约,无力偿还债务或躲避......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


·诈骗数额较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数额较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诈骗数额较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诈骗数额较大量刑标准是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