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

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
  
  一、对于孕妇单位可以辞退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辞退了怀孕的女职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 其次,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有关辞退孕妇的相关赔偿情况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但如果妇女在怀孕期间存在违法的行为,或者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在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况上,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法律中盗墓罪还有死刑吗?
      我国法律中盗墓罪还有死刑吗?没有死刑了,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工程分包犯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


·广告制作时商标侵权的责任主体是谁
      广告制作时商标侵权的责任主体是谁?广告制作时商标侵权的责任主体是制作公司,如果广告模版是企业自行提供的,那侵权责任主体就是企业,和广告制作公司......


·遭遇网络诈骗怎么样报警才有效?
      互联网的时代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但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也使得个人隐私逐渐变得透明化,有些不法分子会借着网络漏洞进行网络诈骗,那么当......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


·解决医疗纠纷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解决医疗纠纷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一、【应急预案】(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二)由医疗......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合同公证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一、合同需要公证吗?1、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


·双方打架法律怎么处理认定双方责任?
      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工作交际,都存在因口角导致的动手打架的情况。特别是如果天气炎热或者处在噪音环境中,人的情绪容易失控。那么,如果双方打架法律......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


·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法立功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