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一般不发放,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不享受单位的工资绩效。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二、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即将自、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产假前工资应当包括正常出勤的工资,即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以上就是妇女怀孕期间的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因为绩效工资是跟公司企业的效益挂钩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一般是由公司企业来进行认定的,即只要企业公司规定可以发放就可以发放,孕妇可以咨询财务部门来获得相关情况的信息。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精神司法鉴定资格申请的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特殊的案件情况中,由于当事人的精神不稳定性,此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与普通案件相比有所差异。需要对当事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但是为了避免部分人......


·婚姻法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因为一方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工作......


·一、临聘教师能随时辞职吗?
      一、临聘教师能随时辞职吗?不能随时辞职,临聘教师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


·非法集资对象30人以上会立案处理吗?
      非法集资对象30人以上会立案处理吗?近年来,公安机关接到的关于举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到公安机关举报的,都会被立......


·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个人在刑事或非刑事方面遇到国家或特别情况的不公对待,在现实的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出现。这显示着我们国家的司法正日益正......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一、 如何进行房屋买卖公证?
      一、如何进行房屋买卖公证?(二)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网签流程包含哪几项?
      网签流程包含哪几项?一、网签流程包含以下几项:第一:购房者需要先了解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将办理网签的相关资料交给网签工作人员;第二:操作......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在租赁房屋或者买卖房屋时,难免会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而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中介属于黑中介,经常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


·遗嘱人的遗嘱可以更改吗?
      一、遗嘱人的遗嘱可以更改吗?遗嘱可变更可撤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


·一、如果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如果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