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纠纷中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中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二、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一)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选择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这可以说是迫不得已的。毕竟已经与对方分开,而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这种情况下,虽然自己没办法亲自照顾孩子,伴随孩子的成长,但却不能因此免除这一方的抚养义务,所以就换一种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支付孩子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结婚多少年离婚有一半财产
      结婚多少年离婚有一半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与结婚多久无关。依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有什么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房子已经是成家立业的标配了,可社会上的故意炒房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制订了房屋限购计划,一人名下最多具有两套房子作为居住......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一、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是什么意思?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诉讼代......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现代人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电。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电力被用掉。所以说,对用电安全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用电......


·受贿人否认受贿怎么办?
      受贿人否认受贿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称这类案件为“零口供”受贿案。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面对侦查人员的审查,当事人应当按照实情回答。但......


·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当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在工伤认定后得到的鉴定结果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但有的时候会因......


·刑事责任有谅解书能判轻点吗?
      刑事责任有谅解书能判轻点吗?刑事责任有谅解书能判轻点,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


·讨债技巧—瞒天过海催款兵法
      瞒天过海是一种示假隐真的疑兵之法。在战争中,它是一个利用人们存在的常见不疑的心理状态,进行战役伪装,隐蔽军队集结和发起进攻个图,以期达到出其......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1)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当事人,即写明发行人、主销商、国际协调人、各承销商的名称及地址。2.释议,即对本协议中一些名词下一......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一个案件并不是经过法庭的一审审理就可以完结,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所以我国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