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39条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但是在解除的时候必须要依法进行。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一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此时单位也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们能够知道
      我们能够知道,作为一个监护人,应该实行他的监护权利,但是我们可能就会想到临时监护人的相关权利,那么临时监护人证明怎么写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


·海口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对于大部分海口市民来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不陌生,这些是上班族的基本待遇,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如果市民在海口购房或者租房,就会用到住房公......


·夫妻要是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目前由于各地房价的不断增高,让房产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才能为自己争取房产,是十分重要的内容。那么您知道夫妻......


·寻衅滋事案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案辩护要点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都有哪些?
      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都有哪些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原告:王某,女,198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对于企业劳动关系往往没有明确的答案,对于中小企业的员工来说,可能企业对这方面的管理还比较松懈,所以对此都不太在乎,虽说一般不会出现什......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吗一、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


·诈骗钱财的招摇撞骗罪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诈骗钱财的招摇撞骗罪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


·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的行为现在已经非常的普遍,也并不像以前的时候用保守,但是如果经历了分手,那么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