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从那天算起?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从那天算起?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从申请的那一天开始来进行一个保护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在购买专利时要注意申请日,此点将影响专利转让对价。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专利“买家”要切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部门做专利转让的备案登记,预防他人侵权,以保证自身拥有专利权利益的最大化。二、不予专利保护的事项有哪些我国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单纯的科学发现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如果能将发现付诸应用,则可以就该产品或方法获得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里所述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活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而在已经死亡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上以及对已经脱离活的人体、动物体的组织或者流体进行的测试、保存或者处理方法,例如防腐、制作标本、血液的处理和分析方法等,则可以获得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有生命的物体,是大自然的产物,一般认为不属于人类的发明创造。同时,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也不适于用专利制度来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微生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当代社会,专利权法当中规定的是对专利权来进行一定的保护的期限和保护的范围力度等等,所以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保护的,一般,主要是当事人自己来提出申请,那一天开始就可以计算进去保护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
      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1、同城转移很简单,在原单位离职人事会为你办理好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处于封存状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新......


·什么是代为继承?
      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长辈应得的遗产份......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不少孩子是在政策之外出生的,那么此时还是需要依法对父母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但这个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


·单位辞退员工工资结清方式是怎样的?
      单位辞退员工工资结清方式是怎样的?单位辞退员工工资结清方式是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通过公司的财务部门来具体支付自己的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一、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算?损害赔偿:《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


·杭州二手房过户手续有哪些
      随着房价的不断暴涨,二手房交易市场也十分吃香,特别像杭州这样的大城市。二手房交易要牵扯到过户问题,那么在杭州二手房交易需要办理哪些过户手续呢......


·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来应该是纯真的,健康的,社会各界都保护的。近年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性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有一些特殊人员有虐童......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无论是拐骗儿童或是拐卖儿童都对儿童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它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也给许多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但由于在罪名名称上面存在......


·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
      法律援助包括哪些范围?法律援助是现代化水平的表现,虽然说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国也有现代化国家发行额再次,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经济发展......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离婚的双方选择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在离婚法院判决时就会根据抚养费标准对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作出规定,这样的话离婚后给抚养费是是不存在争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