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

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可以。理由是,《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财产保全,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机构的裁决书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人民法院诉讼中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纠纷重新进行审理,不受劳动争议仲裁请求的约束,法院直接以判决或者裁定的形式结束纷争,因此不会产生人民法院确认或者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问题。二、民商事仲裁1、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由仲裁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提交法院审查。2、管辖法院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涉外仲裁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3、仲裁前保全现行法律及司法文件没有就适用《仲裁法》的仲裁程序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前保全,根据文义解释,仅适用于法院诉讼程序,因此,当事人在仲裁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可能不会充分。应当注意的是,海商事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当事人应当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并且海事请求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4、财产保全错误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应当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赔偿相关损失。劳动仲裁大家都知道,一般是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的战争。劳动仲裁的程序很复杂,一般处理起来要好几个月,如果双方有误会,建议先私下进行沟通,能私下解决的事情,建议不要走仲裁,这样会消耗大家很多精力,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反应过度踢人一脚死亡怎么判
      要具体分析。根据罪刑法定以及量刑原则,先要区分此案例中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同时还要明确行为人采取的行为是否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如果行为......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探视权是一种权利
      探视权是一种权利,我国婚姻法中,对探视权也做了一些详细的解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对其行使的探视权也不一样。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


·股权转让如何合理避税
      股权转让如何合理避税股权转让如何合理避税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私自贩卖红汞什么罪
      红药水在许多70、80后的心中都有着深深的记忆,每当嬉戏玩耍时手上擦破了皮、腿上撞了道口,都是涂抹红药水,过不了两天就只有一道浅浅的疤痕,逐渐消......


·醉驾被关看守所家人可以探望吗
      醉驾被关看守所家人可以探望吗1、如果家人是辩护人且经法院或检察院许可,那么该家人就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否则,家人是不能探望的。2、《刑事诉讼......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


·一、交通事故人伤打官司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人伤打官司诉讼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为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只是代替肇事方向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肇......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
      一、离婚起诉后的财产如何划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