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委托诉讼代理方式,那么,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离婚涉及财产案件能否风险代理?不可以,离婚分割财产案件一般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二、风险代理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投资、继承等的所得,如果是继承的被继承人指定一方为继承人的,此时就不能将继承所得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另外,人身损害赔偿也是不能视为共同财产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分配?
      随着各地房价的普遍增高,很多人都是选择在婚后双方出资来贷款购买一套房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放贷都还没有换完,夫妻就说要离婚的话了。那么......


·公司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


·正规公司入职材料有哪些?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我们在接收到入职通知书的时候,一定不要高兴太早,要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我们都希望有一段美好的婚姻,但是如果两个人必须走到离婚的地步,也是需要好好的处理好财产的分割的。那么,协议离婚......


·超市受伤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超市受伤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如下规定: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合伙人闹翻了怎么样撤资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


·走私烟草一般会怎么判
      走私烟草怎么判要看偷逃税额的多少。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袭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配偶被批捕后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配偶被批捕后起诉离婚怎么办?批捕后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只有在刑案完毕后,到了监狱,才可以对其起诉离婚,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单位犯罪怎样承担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