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工资怎么结算?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工资怎么结算?如果没有签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其次要有在用工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了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工作照、工牌、签到卡、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最主要的要收集证据,最好能录个音,把在公司工作的事实通过公司同事或者负责人的口说出来,这样比较有利。没有纸质版的合同,就只能用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说你们上下班打卡、你办公时留下的任何与你有关的痕迹都可以用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务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没签合同辞职注意事项:1、用户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5、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即可。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法律上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就构成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但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区别吗?
      一、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区别吗?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但也有时不等,说明......


·驾驶员在高速上倒车能酌情处理吗
      驾驶员在高速上倒车能酌情处理吗一、驾驶员在高速上倒车能酌情处理吗?在高速上倒车通常是不能酌情处理的,违章可以酌情处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证券公司开户多少
      证券公司开户多少钱,开户的流程一、证券公司开户多少钱开户的流程1、带身份证银行卡到证券公司去开资金账号,设置密码,签好银行三方存管。2、到你选......


·资格证书挂靠是否合法?
      资格证书挂靠是否合法?证书挂靠是不合法的,所签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


·一、与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与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收入因此减少的,受害人是可以请求误工费赔偿......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
      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受限吗?诉讼时效,一般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提出诉讼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定期限,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受......


·CIF或CFR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按CIF或CFR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及时办理租船订舱工作,如系大宗货物,需要办理租船手续;如系一肌杂货则需洽订舱位,各外贸公司洽订舱位需要填写拖运单,......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
      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一、发生车祸误工费保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


·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
      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一、4000万元标的额的诉讼费是多少钱?收20万,具体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


·北京郊外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郊外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般来说买房是不能讲价的,只能提出是否能打折或有什么活动之类的,这些都是销售部定死的.一般商品房的五证二书(五......


·湖北高院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做了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当我们在某一单位或者企业任职的时候,都会与之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这时就会产生一种关系叫做双方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