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律师庭审辩护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庭审辩护的权利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他们均服从法庭审判人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像、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综合上面所说的,律师在庭审里面是可以为被告进行辩护的,但这个辩护也是必须要拥有合法的证据,而且律师在庭审的时候也是拥有合法的权利;只要不伤害到他人的利益就可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所以,专业的人士为当事人辩护胜诉的机会要大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是否国家赔偿精神损害?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会面对各种突发情况,对于国家机关对我们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对于我们精神方面是否有赔偿呢。是否国家赔偿......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可以的;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


·如何进行合法的讨债?
      随着人们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广泛,债务纠纷也会越来越多。从古到今,登门讨债几乎都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


·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
      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情况一、房产证上使用期限20年是什么情况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大致可以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购买的是新......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内容?(一)缔约过失《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其共同特点是:性质属于法定责任,与当事人的约定没有关系;义务发生在合同成立或生......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


·战时造谣惑众罪
      一、概念及特征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其实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否则的话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即使会给予行为人处罚,那也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而不......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