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律师庭审辩护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庭审辩护的权利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这一诉讼职能独立于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他们均服从法庭审判人员的指挥,依法履行各自的诉讼职能,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辩护人承担辩护职能时,仅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法定职责就是忠实于案件事实真相,尊重客观证据、坚持真理,既不能主观想像、猜测,也不能歪曲事实,以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综合上面所说的,律师在庭审里面是可以为被告进行辩护的,但这个辩护也是必须要拥有合法的证据,而且律师在庭审的时候也是拥有合法的权利;只要不伤害到他人的利益就可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所以,专业的人士为当事人辩护胜诉的机会要大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他人理财,亏损了,可以要求返还理财款吗?
      委托理财是委托他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交易市场或者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


·深圳注册商标流程
      深圳注册商标流程现在,许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都会选择创业,自己开一间公司,那么创业就需要注册商标,为了让您了解,商标注册流程,我们已深圳......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一、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一、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


·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上,普遍地位低,鲜有话语权。即便如此,法律的制定也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婚姻法较好......


·大连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大连市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政府信息是社会信息中重要的一种,不少政府大政方针出台后,都要及时对外公布,这样老百姓就可以了解政策对自己的影响......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扣除吗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扣除吗?政策明确的是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其他的滞纳金并没有限制,比如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社会保险费的滞......


·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


·网络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网络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什么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湿地公园是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公园,主要是用来进行科普宣传、弘扬湿地文化,并且也具有一定旅游观光和休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