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立遗嘱时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立遗嘱时见证人有什么要求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二、在哪些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虽然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但并不是在订立任何一种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另外,在需要见证人的时候,一般都是至少要求两个见证人在场。而在订立代书遗嘱的时候,就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作为遗嘱代书人。选择遗嘱见证人,要注意《民法典》中规定一些人不能担任见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嘱公证处公证需要自己带见证人吗
      遗嘱公证处公证需要自己带见证人吗一、遗嘱公证处公证需要自己带见证人吗?公证遗嘱是不需要带见证人的,公证处的公证员本身就是见证人。《中华人......


·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较为普遍,尤其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等交易行为......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
      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


·继子女代位继承可以吗?
      继子女在家里和法律上是一个相对比较尴尬的地位,而代位继承本身就是一种很特殊的继承方式。那么,这两种特殊情况的结合,继子女代位继承在法律上是怎......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程度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程度一、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程度在《刑法》中,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1、迫他......


·云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征收土地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土地的征收是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更好的社会,因此......


·一、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租房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


·医疗纠纷诉讼书咋写?
      医疗纠纷诉讼书咋写?医疗纠纷诉讼书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


·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监视居住的管理法规是怎么规定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


·购买房屋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不
      购买房屋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不然购买房屋的目的就会落空,对于购房者而已自己的利益无疑就是受到了损害的。而现实中......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判刑多少年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不判刑,但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完全不知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还是会判刑的。走私、贩卖、运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