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何谓过失?学理上向来有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观点。主观说认为,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应受谴责的个人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放任状态。客观说则认为过失是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应该说,主观说把过失与预见的可能性相联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客观说在过失是否存在的判断上更加清晰具体。实际上,主观心理状态的判断最终也需借助外在的客观标准。因此,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应主要采用以是否违反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是否存在过失的标准。
  二、过失的分类
  民法上依据注意程度把过失分为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与重大过失。具体轻过失以平常对处理自己事务所尽的注意为标准,若欠缺处理自己事务应尽的注意则认定存在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指欠缺日常生活必要的注意;重大过失则指显著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医生是专家,而对方是欠缺基本医学知识的患者,医疗行为直接对患者的生命、健康产生重大影响,所以要求医生在医疗行为中要加以高度注意,对医疗过失规定的程度很低,极轻微的过失也可能使医疗事故责任成立。判断其过失应采用将抽象轻过失与具体轻过失相结合的标准。
  三、过失的认定标准
  具体说来,人民法院在判断医疗事故责任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时,首先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根据现代侵权法中“违法推定过失”的原则,当存在上述情形时,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具有过失。
  同时也必须要考虑到医务人员合理的技能、注意的程度以及地理范围的差异和医疗上的紧急情形。即不仅要依据事实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活动时,是否已经尽到符合其相应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能标准,还应综合分析医生所处的具体环境与拥有的条件及医生在紧急状态下所能够达到的注意程度等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也就是说,受害人不必举证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而是由法院首先直接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无过错,则过错推定成立,就应承担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
  而根据《条例》的规定,则是由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做出鉴定结论,其中就包括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的判断。这样,就与上述诉讼中过错推定的规则不协调。建议在将来修改《条例》时,也应实行由医疗机构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过错,证明不了,则过错成立。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平衡医患双方的地位和利益。
  了解以上知识以后我们知道了医疗过失判定标准的内容,其中是以医疗机构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为核心,医疗机构他们自己辩解说没有过错,不意味着真的没有过错,但是也不能一昧的责怪医疗机构,因为医生不是神,判定的责任就必须要考虑到当时社会的医疗水平。当然我们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清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规定是什么?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人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


·理财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
      理财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
      遗嘱继承房产其它子女争怎么办遗嘱继承房产的效力肯定是对于法定继承顺序的,所以即使其他子女争也没有用,当然可以,立遗嘱的人可以指定将自己的遗产......


·属于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一、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政府信息的公开可以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公民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所以我们可以......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在受到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会在......


·商品房产权60年期限吗
      商品房产权60年期限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每一个人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所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住宅的使用产权......


·什么叫保释,故意伤害罪可以保释吗
      什么叫保释,故意伤害罪可以保释吗保释其实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叫法,而对应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就是取保候审。一般要是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采......


·如何认定跨境债权债务的转让效力?
      国家与国家之间交界的地方,统称为国境,一般是以河流、山川或者其他建筑物作为两国交界点,如果越过交界地,就视为跨境,现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世......


·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是什么?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