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如果双方愿意就均分了,按照《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结婚之后说明双方就会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对于财产的分割只要是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就可以进行平分,而且这个财产不管是夫妻多少年,都是按这个原则来进行,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才不会引起各种不好的矛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我们应该都清楚,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会产生各种费用,比如来回奔走的交通费。那么,我们是否能在民事诉讼请......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便摩托车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普通二、三轮摩托车处500元罚款。无证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


·撤销仲裁裁决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一)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合议庭的组成问题。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决有无法......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律师,诉讼离婚是否需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律师?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在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时候都在考虑的一个问题,但其实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并非是诉讼离婚的专利,在协议离婚中......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问题。如何判断注意事项是很简单的,而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先查阅资料......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租用机器的时候会签订一些协议,假如双方有一方违约了,就会耽误生产,一般涉及金额也......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分的责任不同,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例也有差异,基本是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判决书会把财产分割好吗?
      一、判决书会把财产分割好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


·那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那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一、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