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1、财产保全申请书。2、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5、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综上所述,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当事人为防止房产被擅自变卖,可以去申请保全。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产保全申请书、房产证、费用及身份证等,由于房产价值较高,费用一般在五千左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以为我们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是世界第一位,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也是有限的,所以工作难找是必然的。现在为了尽快能找到......


·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作用有哪些?
      为了确保我们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在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离职时也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量刑?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物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
      自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针对住房市场进行改革,在今年,国家又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大中城市展开了试点。在这项政策中,最主要就是赋予了......


·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一、公司股权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


·广州亲子鉴定怎么做?
      一般提到亲子鉴定,您都会觉得发生了不好的事情,的确涉及到亲子鉴定的事情一般都是关系到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官司财产分配的问题。但在这里我们也要为您......


·起诉回迁房不影响在结婚吗?
      起诉回迁房不影响在结婚吗?回迁房不影响的,啥时候办下来都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产证办下来了,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则他或她可以分到相应的份......


·法律规定一般收多少算受贿
      在关于一些财产方面的犯罪上面,除了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外,同时对具体的财产数额也是有要求的,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要求,就不能认定......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条件有什么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条件有什么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起再审的......


·住房限购政策是不是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直接影响着合同当事人能否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