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1、财产保全申请书。2、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5、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综上所述,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当事人为防止房产被擅自变卖,可以去申请保全。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房产保全申请书、房产证、费用及身份证等,由于房产价值较高,费用一般在五千左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房的第一步是选房、看房。而在选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首先要明确
      买房的第一步是选房、看房。而在选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首先要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可以上市交易的范围之内,对于不能买的房子要远离。那么,怎么样的房子......


·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怎么确定?1、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由他人侵犯美术作品之后获得的违法所得确定,对于非商业性的使用他人的图片,比如在自己写......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交房的条件以及交房的时间等等。但是如果开发商所交的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或者是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是否......


·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水技术也随之提高。病有所医使中国老百姓的生命得到了保障,平均寿命也延长了......


·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
      如果在工作期间受伤了话,公司对于相关问题是必须要有赔偿的,赔偿的内容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谈判,达到双方最终的目的,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争议......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且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已经约定好。那么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


·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有哪些
      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有哪些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与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相对应,结合信托实务,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总结出信托介入并购的六种形......


·剐蹭122备案还算逃逸吗
      剐蹭122备案在一定程度上就不算是逃逸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主动拨打122,交警部门收到事故......


·贵州省铜仁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由于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完善公共设施,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和拆迁。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和用户都会获得相应地补偿。那......


·检察院不批捕就不能取保候审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就不能取保候审了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