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有多长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有多长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二、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您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话,与著作权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规定不太一样。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但是否登记这完全是取决于当事人意愿,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同时要注意,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异同有哪些
      关于抢劫罪与绑架罪,相信您都知道这都是我国规定的重罪。同时,这两种犯罪严重的时候是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但他们之间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么您知......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有困难怎么办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有困难怎么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1)有明确......


·一、父母全额出资给已婚孩子买房是共同房产吗?
      一、父母全额出资给已婚孩子买房是共同房产吗?不一定是共同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是什么?
      出国是应该走正当途径的,我国对于办理出国事宜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有一些怀有不正当目的的人通常想要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入境,比如说偷越国境,为制......


·股东还公司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股东还公司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股东还公司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甲方(债权人):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


·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2023
      噪音扰民归哪个部门管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


·一、除原配之外其他人可以告别人重婚罪吗?
      一、除原配之外其他人可以告别人重婚罪吗?可以,对于重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不控告,......


·遗失物品不立案依据是什么?
      遗失物品不立案依据是什么?一、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一、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可以起诉对方吗?只有被告的的电话号,没有被告的地址,法院不会给立案的。《最高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