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公司不能因劳动者被拘留解除合同,但劳动者符合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拘留,并非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停止履行期间,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被证明错误拘留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拘留,被拘留的原因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或者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或(三)项规定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员工进了拘留所,也不代表其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单位只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的规定,将员工辞退。不然的话,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除非此时单位是因为员工有其他可以辞退的法定情形而解除的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失致人重伤罪会判得重吗?
      过失致人重伤罪会判得重吗?过失致人重伤害会判刑的。1、犯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子女名下
      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
      国家哪些部门是解决医患纠纷的?近些年,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各种关于医患纠纷的新闻,有的家属在医院门口大肆喧闹,有的通过互联网来传播,更有甚......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一、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补充侦查什么程序
      一、补充侦查什么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


·检察长办案批捕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长办案批捕规定是什么?检察长办案批捕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存在着欺骗对方的行为,你们重大的事项,从而骗取对方的信任,和对方签订租......


·辩护律师如何参与法庭调查?
      辩护律师如何参与法庭调查?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证据调查包括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访问以及参与法庭调查,其中有效的行使调查请求权是......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身份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身份可以会见当事人吗?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保全资产远超诉讼标的可以吗
      一、保全资产远超诉讼标的可以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


·小叔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小叔子欠钱不还怎么办理遇到欠钱不还,经多次催讨还是无效的时候,应该搜集欠款不还的具体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准备主要是:起诉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