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断诉讼时效的途径有哪些?

中断诉讼时效的途径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是可以使诉讼时效届满的案件重新获得诉讼时效,具体情况下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那么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并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可以,孩子是你们共同的,虽然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孩子扶养费用标准什么呢父母离婚时,......


·如何对老人遗产分配,怎样分配老人遗产
      人老了,身体机能会老化,自然而然就会走向死亡。那要是老人死了之后,其遗产该如何进行分配呢?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为何会出现残疾人挂靠的劳动关系?
      残疾人员是指那些因身体受到损伤失去某些功能的人。我国有各种针对残疾人的补助政策,同时您也会发现,在一些企业内出现了残疾人挂靠的现象,残疾人无......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可免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否可免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是可免予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


·先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的重婚
      一,先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的重婚首先,在理论和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也即法律婚......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几种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便是公司增资,不过每个公司增资的时候都会根据......


·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政府进行自身廉政建设的必然结果,同时国家也在大力打造阳光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23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规则,那么交警通常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措施就是罚款。因此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您是比较熟悉的,同......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