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了什么

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了什么
  
  一、民间借贷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相关法律依据
  
  《担保法》
  
  (1)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2)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4)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5)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6)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就上述介绍到的五种担保方式中,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这四种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做出约定的,属于协议的担保方式。但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也就是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此时并不需要当事人之间事先有约定。格外,对于担保活动,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


·社保能转到其他城市吗
      社会保险可以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城市,转移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是什么??1、房产公证分为房产继承公证,房产遗嘱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所以,房产继承也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我......


·一、营业执照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营业执照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修改营业执照名称,属于变更企业名称。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到工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


·当事人造假房产证贷款要判几年
      一,当事人造假房产证贷款要判几年以虚假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


·农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已经正式的告一段落,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以后的管理将更加规范统一,而与之伴随的就是各农户也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土地......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领钱?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领钱?现在各地都在搞城镇化建设,不少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给予一笔补偿款。有的农民不懂征地的流程,......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才算合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才算合理?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什么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这是指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


·离婚两处房产会如何分配
      离婚两处房产会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