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

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
  
  一、离职员工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写起诉状?
  
  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
  
  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
  
  5、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
  
  7、附件。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
  
  二、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不管是公司侵犯员工的名誉权,还是相对应的,离职的员工无缘无故的去侵犯公司的名誉权,这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司作为组织机构也享有名誉权,而且相较于侵犯自然人的名誉权,侵犯公司名誉权要承担的民事赔偿可能还比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汽车追尾事故怎么处理,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汽车追尾事故怎么处理,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后车距离前车的太近,从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按交易习惯......


·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有哪些 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都是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应有的补偿。具体来说有分成林地、房屋、田地等地。一般补偿费用里面包......


·关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有效
      关于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有效伤残鉴定要等伤痊愈以后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


·协议离婚财产带子女分配多少?
      协议离婚财产带子女分配多少?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1、......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则也不是不可能的。此时要是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这当然是最好的。不然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