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
  
  一、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二、受保护的作品
  
  可申请登记的作品范围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对于一般是针对于拥有作品的人才会给的此权利,而且这个作品也是可以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对于一些作品是不符合规定的,同时也不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所以,在申请的时候也会按流程来进行审查,这样才能依法的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罪认罚的案件上诉怎么处理
      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


·一、可以一次交清赡养费吗?
      一、可以一次交清赡养费吗?一次交清赡养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
      撤销父母监护权后还是父子关系吗撤销监护权的父子依据是父子关系,关系是不会发生改变。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什么?1、第三方介入调解的原则是当事人双方自愿。换句话说,无论是卫生行政部门还......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


·专利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根据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行计件收......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是什么意思?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是什么意思?一、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1、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现在农村不少地区都在征地,征地后的赔偿款是一笔不少的树木。而遗产继承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父母的遗产分配导致不少子女撕破脸,不少兄弟姐妹为......


·公司培训协议违约金算法是什么?
      公司培训协议违约金算法是什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的关系是什么?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