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于试用期辞职,这是允许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进行签署试用期合同的时候,就需要和员工进行说明相关离职事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试用期合同,那么员工在进行离职的时候,即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


·名誉权纠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
      名誉权纠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


·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


·伪证罪的后果是怎样的
      针对刑事犯罪,其后果一般也就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伪证罪的后果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涉及专利权属诉讼的时效,但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法律未另行规定的......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借条可以看作是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但是在具体书写借条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细节,这与借款合同中要求注意的不......


·娱乐场所打架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看到打架都这种现象的话,第一时间会选择报警,当然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派出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些协调。当然还包括一些......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用登报是否需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公司方面的最常见的可能就是公司的法人。实际上公司法》人,他需要承担的责任是非常多......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实际的租赁房屋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对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各种注意事项不太了解,但是仍然与对方签订了租房......


·法律上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逾期付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