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的对象错误处理是怎样的

绑架罪的对象错误处理是怎样的绑架罪对象错误情节较轻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知道绑架他人获得的不当利益,或者是造成他人精神上面的折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将给予严厉的处罚。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文明大国,遵守法律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每个人民都需要做到的。对于绑架罪对象错误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之间的区别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涉及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界限区分问题的主要是为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本法第238条第3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我们认为,对于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处理时应注意,如本法颁行前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本法冲突的,不应再参照适用,并应从这样几个方面注意区别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界限:1、本条第3款规定的“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合法债务,为索取非法债务如赌博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的,行为人确系出于索取合法债务的目的而实施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性。但是,对于行为人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也要认真考察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对行为人绑架、扣押人质而目的不在于索取债务的,对行为人仍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2、为索取债务绑架他人后,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索得债务后,又索取额外财物或以人质相挟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人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个罪名。但应视此情况为想象竞合犯(实施一个索取财物行为,而财物中既有债务又有额外财物时)或吸收犯的形态,对行为人以绑架罪一罪处理。综上所述, 绑架罪的对象错误处理的方式在判处一定罚金的同时一般还会判处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绑架的行为在各种观念上都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算是比较恶劣的一种行为,所以量刑起点也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
      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吗?仲裁委裁决尾部必须仲裁员签名,一般来讲,裁决书应当写明:案由,申诉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什么
      我国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其中,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就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的文学艺术作品,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著作权是......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


·立案侦查为什么不传唤当事人?
      立案侦查为什么不传唤当事人?一、立案侦查为什么不传唤当事人?立案侦查不传唤当事人的可能原因是并不需要通过该当事人进行取证,立案侦查当事人肯......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之间的婚姻都是有效的,但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都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又该怎......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销售劣药免于处罚是可能的吗?
      一、销售劣药免于处罚是可能的吗?销售劣药免于处罚基本是不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它是对劳动者的伤残情况进行的一个等级鉴定分为一到十级。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孩吗  再婚夫妻生二孩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根据计划生育法、生育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有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


·一般贸易监管是什么?
      一般贸易监管是什么意思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