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有什么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新《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中,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是要格外注意,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只能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的,那么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这些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只能是由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调解处理
      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调解处理要是遇到了专利方面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其中调解就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


·贷款到期,保证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来说是一种风险性较高的法律行为,即便是在无偿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保证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


·大连工伤鉴定等级是什么?
      劳动者受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果以后劳动者才能获得各种补助或赔偿。然而,工伤鉴定也是分等级的,等级不同,获得的赔偿内......


·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
      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一、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离婚时如果有债务,应区分债务的种类而确定清偿责任。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例......


·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我们解除合同的权利人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他人没有权利去解除合同,遇到当事人一方违法,此方也没有解除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


·未婚先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您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婚姻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通常对于个人结婚生子有一定的限......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


·员工肖像权协议书有什么内容?
      我们所说的肖像权并不是明星人物和公众人物的特有权力。肖像权每个人公民都有。随着最近侵犯肖像权的报道增加,人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肖像权问题。同时......


·司法鉴定提出时间规定如何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谁都可以提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的提出也是非常严格的,司法鉴定提出时间规定在司法鉴定法中有些明确的要求,要求您在规定的时间......


·打架和解赔款有哪些相关标准?
      现在有些人常常因为一时冲动与他人产生争执而打架斗殴,如果事后双方当事人想要和解,您一定想知道打架和解赔款该怎样赔。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